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

台灣亡國史的推手---[一馬當先]週刊

《壹周刊》爆料,台當局人士透露,扁近來不是忙著拷貝外交機密文件,企圖帶離總統府,要不然就是銷毀各式文件。月前,陳水扁秘密將5台總統府新購碎紙機搬回玉山官邸,碎滿一輛半貨車的文件,連呂秀蓮近日也差人將大批文件送往桃園縣新屋鄉銷毀。
請問人證? 物證呢?

“總統府政風處長”謝建財14日向國民黨“立委”張顯耀證實,扁的確曾要求“府第一局局長”葉維銓幫他拷貝“機密數據”,“政風處”提醒“第一局”,此舉將有觸法疑慮,並請葉維銓向扁辦公室溝通,但未獲成效。

  據台灣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“法務部政風司長”管高岳也證實,“總統府政風處”日前確實打電話向該司詢問,有關拷貝“機密外交檔案”一事,“政風司”提供詳盡說明後,“政風處”隨即發出的第二份函,具體要求不得拷貝、複制、攜離任何相關機密,否則即觸犯法律,一定予以追究,因此“機密數據”實際上並未外流。

  5.20前夕傳出陳水扁大量銷毀“府內”文件,並打算影印八年來他經手的“外交機密”文件帶走。張顯耀表示,他昨天下午向謝建財求証,謝親口回覆說,“總統府第一局”被陳水扁辦公室要求複印“機密文件”後,不敢照辦,遂行文“府內”各單位、希望提供意見。

  據了解,“政風處”直接在給“第一局”的公文上簽注意見表示:政權交接前夕拷貝相關“機密文件”,“似乎有所不宜,也有觸法疑慮”,各單位可自行處理,但如果出事,由公務員自己負責,各單位應要求公務員依“公務人員服務法”及“機密保護法”、“檔案法”等法令,依法處理。謝建財還透露,私下他已商請葉維銓向陳水扁辦公室解釋、溝通,告訴陳水扁“這樣不僅可能觸法,也會傷害‘總統形象’。”

  張顯耀轉述,謝建財等人還拿出3.22之後以“總統府秘書長”名義發出的“依法行事”公文作為擋箭牌。該份公文要求“府內”各單位盡速清理歸檔公文,就涉及“機密”的文件,應依“機密保護法”處理,同時嚴禁“機密文書”拷貝、影印。

  據悉,除了“正副總統”辦公室,“府秘書長”和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也都有收到。“公文都這樣講了,‘總統辦公室’怎麼還能不依法辦事?”張顯耀呼籲即將卸任的陳水扁不要為難公務人員。

卸任後的扁兄. 應該提告以正視聽.避免在台灣史上留下汙點

針對《壹周刊》報導陳水扁違“法”拷貝外交機密文件,甚至還將五台總統府新購的碎紙機帶回玉山官邸,碎滿一輛半貨車的文件。總統府14日否認,陳水扁還問幕僚說:“碎紙機長什麼樣子?”

證明[一馬當先]週刊唯恐天下不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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